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,與時俱進完善紀律規范,與2018年《條例》相比,新增16條,修改76條,進一步扎緊織密制度籠子,為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。
為了幫助大家深入學習理解、貫徹執行好《條例》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同志從修改背景、理解執行等方面對《條例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點條文進行了權威解讀,解讀共15條。
江西組工微訊邀請大家一起逐條學習解讀內容。
違背公序良俗、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
互聯網時代,黨員在全社會發揮先鋒模范作用,不僅體現在線下,同樣體現在線上,這也是堅持對黨員進行全周期管理的與時俱進的要求。近年來,黨員不當網絡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事件時有發生。比如,有的在微信群轉發不雅圖片、視頻,成為“熱點新聞”;有的公開發布崇洋媚外、炫富斗闊、鋪張浪費等網絡信息,引發輿論炒作,等等。如果對黨員的相關網絡行為不加以紀律約束,會帶來不良示范效應甚至引發負面網絡輿情,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黨群干群關系。《條例》適應形勢發展,回應現實需求,在第一百五十三條增寫對違背公序良俗、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的處分規定,切實規范約束黨員網絡言行,促進黨員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,做到網上、線下一個樣。當然,虛擬空間與實體空間只是場景不同,相關行為表現的性質是一樣的,違反《條例》規定的“六項紀律”的不少行為,都有可能在網上發生。比如,在網上發布、傳播涉政有害言論的,屬于違反政治紀律;網上違規收送電子紅包的,屬于違反廉潔紀律,等等,要分別適用相關紀律中的對應條款予以處分。(曾婧雅)